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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证专项条件

添加时间:2018-5-5
   C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专项条件
1)技术力量要求
a. 应配备有足够的专职检验技术人员。
b.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中应不少于 2 名 RT 中级人员。若无损检测分包时,RT 中
级人员至少有 1 名。
c.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制造需要,一般不少于 20 人•项
2) 制造和检测设备
a. 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冲压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能力的分包关系。
b. 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卷板机(卷板能力一般为 12mm~20mm 厚)。
c. 主车间的最大起吊能力应能满足实际制造产品的需要,一般应不小于 10t。
d. 具有足够的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,包括自动埋弧机,手弧焊机等。
e. 由本企业进行无损检测时,应至少有碍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无损检
测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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