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页  首页 > ISO22716|化妆品认证__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指南 > 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68项证明事项的公告(第三批)(2019年第102号)

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68项证明事项的公告(第三批)(2019年第102号)

添加时间:2019-12-5
    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47号)要求,为进一步减证便民、优化服务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68项证明事项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。附件所列第1项至第45项证明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,附件所列第46项至第68项证明事项自12月1日起停止执行。

      特此公告。

      附件: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(第三批)

国家药监局
2019年11月29日
      附件(节选第44、45项):
关于“ISO22716|化妆品认证__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指南”的相关资讯